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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破“一次培训、终身免考”的导师认定机制,天津大学最近推出重磅举措!
12月21日,天津大学启动研究生导师“求是论坛”并同时宣布,正式将育人能力提升纳入导师的年度必修课。培训结果将作为下一次导师岗位选拔及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,并保留培训记录。
正如该校校长金东寒所表示的,“导师要身正学高,不仅要‘授业’,更要在‘传道’上下功夫,要形成良好的‘门风’。”
此前,天津大学于2014年出台研究生教育改革措施,建立了导师招生资格的年度审核制,由院级学术组织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确定导师招生资格,同时将导师招生资格与职称“脱钩”,实现了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的转变。
天津大学此次推出的必修“课程包”包含了思政教育、能力提升、文件解读、法律意识、心理健康等多个方面。
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并获合格证书后,方可招收、指导研究生;在岗导师聘期内则需完成相应学时的培训内容。
目前,该校已经遴选出线上课程50余门,并建设了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培训课程6门。未来还计划陆续引进或建设法律知识、导学关系构建、领导力和创新力提升等方面的课程。
在国内高校中,最早尝试打破导师终身制的是北京大学。2000年,该校开始试点实行博士优导师奖、博士差导师罚的制度,打破“博士生导师”的终身制。
此后,湖南大学、郑州大学等高校也曾出台过类似规定。2020年,深圳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也陆续进行了相关制度改革。